昨天看到新聞說,有個小二的小朋友,被老師連續打了九個巴掌,打得
臉都紅腫。
家長告到教育局,老師被撤換....。可是,令人不解的是,班上竟然有二
十多位家長連署要老師回任,要被打的小孩自己轉學...
報上說,幾位連署家長說這位被打的孩子「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平時就很不乖」、會欺負班上同學」「是個壞孩子..」,所以他也有錯。
HO!MY GOD,原來我們的社會是連一個小二的小小孩,因為年紀小、無知
加調皮加愛玩, 可能有時會不小心去撩到同學,這原本屬於教育要努力的
範疇,卻都變成「罪」,需要被「罰」,也難怪大家都會反對死刑,因為不
乖的人就讓他轉學,離開我們視線就好,而最可惡的人最好槍斃,因為才不會
出來再害人..
大家難道都忘了,陳進興就是因為小時候調皮曾被過度處罰,之後被社會貼標
籤,長大後才慢慢變成連殺人犯。
把不乖的人趕出去或關起來,甚至讓他永遠不要再出現,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
祥和了嗎?
答案我們都心知肚明。
這個事件連署的家長,去處罰一個身體已經被過度處罰傷害的小孩,他們孩子
都在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直接告訴孩子,一個人可以任意傷害另一個人的身
體,誰叫他不乖....
無奈的是,整個事件我反而沒有看最應有人提到的,教育的專業度的問題。
一個以教育專業自居的老師,除了用打以外,竟然找不到其他方法來教育氣質
特殊的孩子,我想這才是整個事件裡,社會大眾最應該要檢討的問題。
因為政府收了我們那麼多納稅錢,卻不花錢去幫助老師們提昇他們的教育專業,
培訓老師擁有十八般武藝與專業,去教導各式各樣性格的孩子。相信我,台灣
社會變遷約越來越快,氣質特殊的孩子也一定會越來越多。這樣下去,摑掌和體
罰事件一定繼續層出不窮,要不然,就是會有越來越多老師會受不了而發瘋.....
唉!!小小孩何其無辜,身體被傷害已經很糟糕了,心裡還承受被社會否定
的壓力,哀哉我們生命教育,真是令人憂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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