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新聞說,有個小二的小朋友,被老師連續打了九個巴掌,打得

臉都紅腫。

家長告到教育局,老師被撤換....。可是,令人不解的是,班上竟然有二

十多位家長連署要老師回任,要被打的小孩自己轉學...

報上說,幾位連署家長說這位被打的孩子「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平時就很不乖」、會欺負班上同學」「是個壞孩子..」,所以他也有錯。

HO!MY GOD,原來我們的社會是連一個小二的小小孩,因為年紀小、無知

加調皮加愛玩, 可能有時會不小心去撩到同學,這原本屬於教育要努力的

範疇,卻都變成「罪」,需要被「罰」,也難怪大家都會反對死刑,因為不

乖的人就讓他轉學,離開我們視線就好,而最可惡的人最好槍斃,因為才不會

出來再害人..

大家難道都忘了,陳進興就是因為小時候調皮曾被過度處罰,之後被社會貼標

籤,長大後才慢慢變成連殺人犯。

把不乖的人趕出去或關起來,甚至讓他永遠不要再出現,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

祥和了嗎?

答案我們都心知肚明。

這個事件連署的家長,去處罰一個身體已經被過度處罰傷害的小孩,他們孩子

都在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直接告訴孩子,一個人可以任意傷害另一個人的身

體,誰叫他不乖....

無奈的是,整個事件我反而沒有看最應有人提到的,教育的專業度的問題。

一個以教育專業自居的老師,除了用打以外,竟然找不到其他方法來教育氣質

特殊的孩子,我想這才是整個事件裡,社會大眾最應該要檢討的問題。

因為政府收了我們那麼多納稅錢,卻不花錢去幫助老師們提昇他們的教育專業,

培訓老師擁有十八般武藝與專業,去教導各式各樣性格的孩子。相信我,台灣

社會變遷約越來越快,氣質特殊的孩子也一定會越來越多。這樣下去,摑掌和體

罰事件一定繼續層出不窮,要不然,就是會有越來越多老師會受不了而發瘋.....

 唉!!小小孩何其無辜,身體被傷害已經很糟糕了,心裡還承受被社會否定

的壓力,哀哉我們生命教育,真是令人憂心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灣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